朗讀
一、總體情況
(一)政務公開機制建設
1.加強組織領導。公安分局專門成立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指導、協(xié)調和監(jiān)督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。明確“一把手”為第一責任人,分管副局長負責具體事務,安排辦公室負責全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集中推進和日常管理工作,實現(xiàn)領導、機構、人員“三到位”。強化組織領導,嚴格責任追究,不斷提高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水平,積極推進政務信息公開。
2.完善工作制度。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,認真學習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文件、規(guī)定,及時研究部署信息公開相關工作。專門組織人員參加省公安廳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培訓,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、政府信息公開發(fā)布協(xié)調制度等文件,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。
(二)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
1.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。2022年,公安分局在網站和新浪微博、微信公眾號中更新了新聞動態(tài)等信息及相關法律法規(guī)、財務預決算等欄目信息6111條,其中微博和微信公眾號5887條,通知公告18條、財政信息3條,新聞動態(tài)及其他信息203條。
2.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。本年度依申請公開信息2起,受理單位均非本單位,已告知其受理單位。
3.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情況。2022年度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0起,無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。
二、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情況
本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2人,分別是辦公室副主任樊莎莉;民警薛朕,公開電話0579-82290522。
三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制發(fā)件數(shù) | 本年廢止件數(shù) | 現(xiàn)行有效件數(shù)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
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|
行政許可 | 26 | |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|
行政處罰 | 1725 | ||
行政強制 | 扣押639,強制隔離戒毒6 | |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61.23 |
四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(shù)據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2 | ||||||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 ||||||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|||||||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|||||||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|||||||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|||||||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|||||||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||||||||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|||||||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|||||||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|||||||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|||||||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||||||||
2.重復申請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|||||||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處理 | 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||||||||
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|||||||||
3.其他 | 2 | ||||||||
(七)總計 | 2 | ||||||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 0 |
五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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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隨著政務公開工作的現(xiàn)實任務和外部環(huán)境不斷發(fā)生著新的變化,面對新形勢新要求,分局政務公開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,主要表現(xiàn)在:一是個別單位對政務公開理解不深入,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重視,工作上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;二是政務公開政策解讀形式單一,多以文字說明為主,缺乏工作亮點和創(chuàng)新;三是與上級部署要求和群眾熱切期望還有一定差距。
七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本年度婺城公安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處理費,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。
八、2023年工作要點
(一)主動加強學習。政務公開工作是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,需要主動學習,與時俱進,要進一步統(tǒng)一和提高廣大干警,特別是領導的思想認識,扎實做好政務公開各項工作,確保信息公開及時、準確。
(二)積極探索創(chuàng)新。結合門戶網站、新媒體等平臺,打造全方位互聯(lián)網政務公開環(huán)境,將信息通過圖文、動畫、視頻、調查問卷等形式進行發(fā)布、解讀,確保群眾“看得到、聽得懂、易獲取、能監(jiān)督、好參與”。
(三)堅持主動公開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,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規(guī)范,積極做好信息發(fā)布、解讀、回應等工作,對與群眾利益直接相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,全部予以公開,并加強宣傳引導。與民生問題、社會管理密切相關的警種部門,強化警民互動,主動接受監(jiān)督。
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
2023年1月9日
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(圖解版)
http://youkudj.com/art/2023/1/13/art_1229181946_4052937.html